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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是一所致力于医师资格、执业药师、护士资格、职称考试、继续教育等医学教育为一体的专业化、规模化教育机构,是医学考试改革后全国早、从事医学考试培训的专业机构之一。

郑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依托国内医考团队,深入优化授课方式,研发系统性高品质的课程与图书。郑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面授班及系列图书已被广大医考学子所公认。郑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网校以其个性化、互动化、智能化的卓越在线学习体验满足了不同层次学员的需求,引领医学在线教育新航向!

郑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作为国内的医学教育机构,秉承“师资、精品教材、专业服务”的办学宗旨,充分利用自身优势,致力于建立完整的医学服务产业链。

【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条件】

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、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。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。药监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、建立试题库、组织命审题工作,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、考试大纲,会同药监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。
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:

(一)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;

(二)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;

(三)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、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;

(四)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;

(五)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。

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》。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,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,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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